審計署最近就機電工程署所作的審計報告中指出,新總部大樓落成三年以來,用電量較搬遷前增加三、四成,估計多繳近六百萬元電費。斥資七億元興建的機電工程署新總部大樓,標榜環保和節約能源,三年前落成啟用時,聲稱不會增加經常開支,每年亦可節省電費四十三萬元。不過,審計署發現事實相反,該幢新大樓啟用後,每年用電量均超過一千一百萬度,較搬遷前增加三成半至四成三不等。而每年電費開支差不多達到一千萬元,較搬遷前高出逾兩成;據估計,大樓啟用三年以來,多繳至少五百七十萬元電費。
從來知道公務員做事是以「多一事不如小一事」的態度為宗旨,所以沒有長官意志的話,機電工程署是沒可能引入環保或節能系統的。但七億元的新總部大樓究竟有多少預算是用在有關的系統上呢?還是新大樓根本就是一個「假、大、空」的宣傳工具,實質是沒有其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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