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早前舉行記者招待會,宣報試行在藍田新建公屋引入太陽能光伏發電設備,所得電力將用於公屋的公用設備中,假若效果良行將推廣致其他新建公屋去。房署之總設計工程師表示,有關工程的回報期長達150年,驟眼來看好像不太實惠,但特別澄清說,如果將使用非再生能源所帶來的壞影響作為社會成本計算入回報期內的話,有關使用太陽能光伏設備仍是頗吸引的。
高興終於有政府官員願意公開表示接受使用非再生能源是存在有關的社會成本,在考慮使用再生能源時願意計算有關隱藏的社會成本作為參考。一旦社會接受此概念後,推廣再生能源將會更容易、更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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