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2010

後來居上

中港兩地政府近年都大力推廣環保,但取態上卻明顯有很大程度上的不同。香港政府在鼓勵環保上很多時都是口華而實不至的,掛在口邊的只有「用者自付」和「市場主導」兩句說話,說穿了就是政府幫不上忙,不要指望香港政府多花一分精力在環保的實質行動上。口號式鼓勵卻有不少,最多投放就是徵費或者徵稅,其他立法、執法、社區發展配套,統統欠奉。
國內又怎樣呢?早年因國內基建發展尚未完善,很多是在用電高峰期會出現停電現象。很多企業為了能令公司在停電期間仍正常運作,很多都會購入發電機。這些發電機大多使用電油或者柴油發電,排放量高,對空氣環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近年國內基建設備大有改善,國務院環保局就推出自願放棄使用小電量發電機計劃。如果企業願意放棄繼續使用小電量發電機,經國家環保局審核後,國家就會發放一筆補償金予企業,作為補償或者鼓勵停用小電量發電機。
而深圳市更會為企業安裝環保設備(如節能裝置)的工程提供補助,補助額為工程全數的10%,如果此項措施在港推行,一定會令人匪夷所思的,因為這措施絕對不符合香港政府的人物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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