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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我來看,2008年是不可能收回兩電的專營權,因為在主觀和客觀條件都還未成熟。所以應該是可以給予兩電有附帶條件的短期專營權,並逐步收緊有關條件的同時努力商討收回電網,同期考慮不同可行的方案去接管電網和開放電力市場,修改法例及修定有關技術規格。既要向市場籌集資金,同時要教育業界(尤其綠色供電商)有關電網規格。如此一來,整個過程快則五年慢則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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